各市州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各申请人: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册时间
每个工作日。
二、申请注册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经依法认定或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三、申请注册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件1)原件1份;
(二)申请人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应当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信息或者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信息;
(三)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护照和签证信息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
(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另外,外省非执业会员须先将非执业会员关系转入我省。
四、申请注册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和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登录“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hnicpa.cn/)首页下方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二)材料报送
1.网上申报后,提交注册会计师注册纸质申请材料。
2.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人,申请材料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市州注协所辖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人,申请材料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先报送至市州注协,再由市州注协汇总填写《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附件2)后统一报送。
3.申请人和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分别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申请材料的,由省级财政部门对申请人、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告。
4.申请材料可邮寄或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9号窗口,邮政编码:410004,联系电话:0731-82213978。
申请材料邮寄前,须先电话联系省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收件;寄件后请及时将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及寄件日期等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hnczfsck@163.com。
五、注册会计师证书领取
(一)领证时间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准予注册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领证方式
注册会计师证书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两种方式。申请人申报材料时请确认证书领取方式,领取方式一旦确定,不能另行变更。
1.邮寄领取:注册会计师证书通过快递送达会计师事务所,寄件后我会将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及寄件日期等信息发送至“湖南注协评协工作群”(QQ群号:12932907),以便查询。
2.现场领取: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携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至省注协领取。
六、其他事项
申请注册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可与省注协会员部联系,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9楼1914房,邮政编码:410015,联系人:李巧梅,联系电话:0731-85165268,电子邮箱:1208049037@qq.com。
附件:
1.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2.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3.注册会计师注册网上操作流程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