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财政:“六聚焦”续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湖南会计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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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一定会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举措,回应老百姓的关切和需求,把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近年来,邵阳市财政部门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战略部署,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多元投入格局,不断加强财会监督,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为把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贡献财政之为。

      聚焦党建引领,激活乡村振兴“新引擎”。坚持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统筹财政资源资金,支持产业兴邵、制造强市、科教兴市、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深刻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的深刻内涵、重大意义和战略任务,认真领会中央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部署。建立健全对各县(市、区)考核机制,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例完成上级要求,有效拓展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传帮带”机制,持续打造“有奔头、有干头”的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聚焦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统筹用好各项财政资金,主动在民生保障中谋划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落实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聚焦重点群体、困难群体,2023年通过资金扶持、贷款贴息等方式落实奖补政策,助力建成就业帮扶车间1215家,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1.3万人,以高质量充分就业托起“稳稳的幸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2023年统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2亿元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地落实,惠及城乡低保人群、城乡特困人群、残疾人群共计32.1万人,全方位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围绕“病有所医”,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2023年统筹9.2亿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市中医医院岐黄大楼、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改扩建等重点项目有序进行,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环境,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着力推进“全纳”教育,2023年全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7.6万人次,资助金额7.88亿元,切实保障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权利。

      聚焦粮食安全,取得稳产保供“新成效”。牢记粮食安全“国之大者”,认真落实国家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不断健全完善惠农财政补贴机制,规范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注重组织引领,成立粮食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全面强化惠农强农财政政策和粮食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研究和落实,统筹安排涉粮经费并开展绩效评价,多措并举确保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安全、精准兑付。注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3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级确定的储备规模、完成时限以及储备粮地方政策性补贴费用标准,及时足额落实粮油利费、保管及轮换补贴1124万元。注重完善粮食储备设施,支持优化升级和新建扩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积极推进全市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将智能粮库信息化建设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保障到位,促进我市仓储现代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粮食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聚焦产业振兴,助力产业链条“新升级”。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振兴。2023年,坚持把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作为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坚持做好财政保障,助力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和产业集群等大平台、新载体不断成长,支持我市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支持邵东市廉桥镇、绥宁县关峡苗族乡、新宁县黄龙镇、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等镇入选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为推进镇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示范。围绕油茶、脐橙、中药材等特色产业,通过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2023年支持新宁县仁农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崀山红心脐橙特色产业园等22家园区认定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市级示范园,为推动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突出现代都市型农业竞争优势,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区、美丽乡村重点县试点项目相继落地北塔区、新宁县和新邵县,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注入新动能。

      聚焦宜居宜业,绘就人居环境“新面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2023年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乡村绿色生态事业,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支持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瞄准基础设施补齐短板,投入11.55亿元支持38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入2149万元引导农户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危房改造1082户,支持在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1046个。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安排资金8.48亿元,完成邵水、枫江溪、红旗河等5条黑臭水体治理,不断改善资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做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补助资金,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支持优选配强基层治理人才队伍,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

      聚焦财会监督,展现资金监管“新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促进涉农资金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惠民惠农补贴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和涉农资金监管长效常治。建立健全财政内控制度,修改完善10余个风险防控办法,加强财政内部风控,出台20余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财政部门源头治理的重要作用。紧织监督网,全力推进联合专项核查行动,交办各县市区财政系统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问题清单,全面排查违规申报等问题,守牢惠民惠农“钱袋子”,把“一卡通”变成人们的“明白卡”“幸福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调研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监督单位的乡村振兴联点村进行明察暗访,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及时校准纠偏,严肃财经纪律,扎实筑牢乡村振兴政策资金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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