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社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充实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质量,根据《湖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湘人社规〔2025〕2号)等规定,决定对我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诚信缺失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在财务会计、审计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有高级(含正高级)、教授(含副教授)职称并受聘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身体健康,能统筹出时间完成评审等工作。入库评审专家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专业水平特别高,评审经验丰富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放宽3年;
(六)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会计系列职改办的监督管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曾被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专家推荐确认程序
(一)申请推荐。评审专家须由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拟入库人选为市州单位的,报市州人社局,拟入库人选为省直或中央在湘单位的,报本单位人事部门。
(二)审核汇总。市州人社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汇总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填写《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每名人选最多只能被推荐为3个系列(专业)的评审专家。被推荐到不同系列(专业)专家库的,《花名册》中应备注“同时推为××系列评审专家”。
(三)组织报送。市州人社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对推荐人进行复核汇总后于7月1日前将《推荐表》和《花名册》报省会计系列职改办。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hnkjc1219@163.com。
(四)遴选备案。会计系列职改办对报送的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和审核后,确定推荐入库人选,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三、工作要求
评委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政治思想可靠、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超、工作经验丰富,特别是工作在一线、业绩突出、业内公认的人员推荐上来,要注重推荐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才。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级职称专家库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按期完成报送工作。
联系方式:省会计系列职改办 0731-85165354、85165163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
1、《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
2、《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
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