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及官方查询入口

湖南会计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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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图即可购买湘潭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服务名称:湘潭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及官方查询入口

服务支持:湖南会计服务网、湘潭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湖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专栏

购买网址:https://www.hunankj.cn/jxjy.html

查询网站: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点击此处即可查询>>

查询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

相关事项:

1、继续教育对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2、网络培训: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http://czt.hunan.gov.cn/czt/ztzl/kjxxw/)—“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自主选择网络培训机构,完成专业科目学习并经考核合格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登记学分到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

参加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学员,可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网站进行学习。

3、面授培训: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面授培训的,先联系所属财政管理部门,添加法人单位信息。在开展培训前一周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进入“单位会计人员继续管理”模块,按页面操作指引先上报“继续教育备案证明”信息,待所属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在该平台上报继续教育培训人员数据,经所属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登记。未按程序提前向所属财政部门备案的,财政部门不予认可。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由省财政厅负责管理。组织开展公需科目面授培训的单位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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